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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》2024版發布

發布時間:2024-04-01 16:45:01 來源:中國消費者報•中國消費網 字體 [  小(xiǎo) ] 

  中國消費者報北(běi)京訊(記者孟剛)近日,市(shì)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(shēng)健康委員會公開發布了《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》(GB 2760-2024)(以下(xià)簡稱新國标)。新國标是對2014版的修訂,将于2025年(nián)2月(yuè)8日正式實施。

  據介紹,新國标對食品添加劑的定義進行了修訂,根據2015年(nián)實施的《食品安全法》,在食品添加劑的定義中增加了包含營養強化劑的内容。新品種許可、複配食品營養強化劑等食品營養強化劑的管理可參考食品添加劑相(xiàng)關管理規定執行。新國标規定,食品添加劑是爲改善食品品質和色、香、味,以及爲防腐、保鮮和加工(gōng)工(gōng)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(gōng)合成或者天然物(wù)質,食品用香料、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(wù)質、食品工(gōng)業用加工(gōng)助劑、營養強化劑也包括在内。

  基于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和工(gōng)藝必要性的最新評估結果,新國标修訂了部分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規定。例如,删除了落葵紅、密蒙黃、酸棗色、2,4-二氯苯氧乙酸、海蘿膠、偶氮甲酰胺等經過調查不再具有工(gōng)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及其使用規定;删除了罐頭類食品中防腐劑、食醋中冰乙酸、果蔬汁漿中納他黴素、蒸餾酒中β-胡蘿蔔素和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等的使用規定。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求,例如增加了阿斯巴甜、安賽蜜與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(xiàng)同食品類别中共同使用時的總量要求——阿斯巴甜(又(yòu)名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):若食品類别中同時允許使用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(最大使用量乘以0.64可以轉換爲阿斯巴甜的用量),當混合使用時,最大使用量不能(néng)超過标準規定的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。

  新國标還對食品用香料、香精的使用原則進行了修訂。爲避免食品用香料濫用,新國标進一(yī)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劑功能(néng)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,如苯甲酸、肉桂醛、瓜拉納提取物(wù)等;明确食品用香料、食品用香精的标簽應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标識通(tōng)則》(GB 29924-2013)的規定,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、香精的預包裝食品應按照(zhào)《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預包裝食品标簽通(tōng)則 》(GB 7718-2011)進行标示;明确食品用香料質量規格應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用香料通(tōng)則》(GB 29938-2020)及相(xiàng)關香料産品标準的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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