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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市(shì)場監管在行動 | 征集令!“放(fàng)心消費行動”标識征集活動開始了

發布時間:2024-03-05 15:54:48 來源:市(shì)說新語 字體 [  小(xiǎo) ] 

 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促進消費擴大、優化消費環境的決策部署,進一(yī)步提振消費信心,宣傳推廣放(fàng)心消費行動,增強全社會保護消費者權益共識,國家市(shì)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公開征集全國“放(fàng)心消費行動”标識,具體要求如下(xià):

  一(yī)、征集時間

  即日起至2024年(nián)3月(yuè)15日。

  二、征集對象

 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,個人和組織均可參加。

  三、作品要求

  應征作品應準确反映“放(fàng)心消費行動”内涵,充分體現構建消費者保護社會共治體系的理念,提振消費信心。

  标識主要适用于全國範圍内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教育引導,應征作品應具有全國普适性,沒有地域局限性,不體現特定行業、企業等色彩。

  應征作品創意新穎獨特,構圖簡潔明快,具有較強的視覺吸引力,易于識别記憶和推廣宣傳,辨識度高(gāo),應用性強,适合網絡傳播。

  應征作品格式須爲JPG格式效果圖和AI或CDR等矢量圖形,并提供标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。設計圖稿顔色模式爲RGB模式和CMYK模式,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(shàng),大小(xiǎo)不低(dī)于1M。另附200字以上(shàng)對圖形标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,包括圖樣尺寸、比例、顔色、寓意、背景等。

  四、評選及獎勵

  中國工(gōng)商出版社将對所有符合要求的應征作品進行初評,選出4件(jiàn)入圍作品,并指導入圍作品作者進一(yī)步修改完善設計。對最終确定的作品設計者,獎勵10000元,作者須提供一(yī)套包含作爲“放(fàng)心消費行動”标識在内的完整系統的VI視覺表達體系,包括但不限于标志(zhì)圖形、标準色、标準字體、标志(zhì)釋義以及墨稿、反白(bái)效果稿及标準化制圖等,同時還有标志(zhì)圖形與标準字的各種組合、使用規範等。對另3件(jiàn)入圍作品設計者,每人獎勵1000元。

  五、其他要求

  應征作品須爲原創,符合國家法律、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要求,無不良引申含義或容易引起歧義的部分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。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,因标識相(xiàng)同或者類似等發生(shēng)法律糾紛,均由投稿人承擔所有法律責任。

  作品設計者須承諾其作品的知識産權全部歸征集單位所有,凡投稿均被視爲認可本約定。征集單位享有永久免費使用入圍作品進行各種形式宣傳及衍生(shēng)産品制作的權利,不再另付報酬,并有權對其加工(gōng)修改和再創作。

  入選(圍)報名相(xiàng)同的以提交時間最早者爲準。投稿人須在規定時間内将應征作品以電子郵件(jiàn)形式發至郵箱,來稿者須備注真實姓名、工(gōng)作單位、聯系電話等信息。

  郵箱:xfcs12315@163.com

  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參評費,但因搜集資料、獲取信息、填寫、遞交應征方案等參與本次征集活動所産生(shēng)的費用,均由應征人自(zì)行承擔。

  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征集單位所有。

  聯系電話: 010-637300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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